我国劳动法及相关的规定赋予了劳动者休息休假地权利,病假当属其一。对于病假,实践中企业和员工往往莫衷一是,因此,病假员工的管理问题就显得尤为重要。一方面用人单位在面对劳动者请病假时,有时慌忙出招,给自身带来违法的不利后果。有的过于刚性处理,对于劳动者请假都一律不予批准,擅自休假者以旷工论处,甚至主动解除劳动关系造成企业违法成本增加,还有一些用人单位任由劳动者请假,充分体现了“人性化”管理,却导致生产任务不能及时完成,生产效率下降,人力资源成本上升,管理流于形式。
安博郑州律师事务采用公司化管理模式,以严格的绩效考核制度、重大事项集体讨论制度、双人复核制度、诉讼、非诉业务质量监督制度、**法务官客服制度等对事务所全体专业律师进行授薪及绩效考核。专注于为企业客户提供及时、专业、有效的法律服务。
北京市安博(郑州)律师事务所非诉业务部办理法律顾问业务始终坚持:主办律师牵头,选任专业律师组成服务团队,以法律风险测评工作为基础,以中长期客户需求为服务目标的原则,循序渐进深入开展法律顾问工作,先后为漯河公司编制《主要板块法律风险测评报告》《法律顾问工作计划》《年度法律顾问工作报告》《常用合同范本参考使用手册》《公司日常法律事务操作手册》等文件,并结合实际工作与法律顾问工作计划定期对公司人员开展法律培训,提高工作人员法律意识,为企业插上隐形翅膀,助力企业稳健成长!
这个一定要澄清一下,很多单位在面临“三期”女职工出现无故迟到、早退,甚至旷工的情形,总是万般无奈,不知道怎么处理才好,在这里我们明确告诉各位,劳动合同是可以解除的!如果出现以下几种情况时,用人单位是可以行使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的:
(1)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;
(2)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;
(3)严重失职,营私舞弊,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;
(4)与其他用人单位仍然建立有劳动关系;
(5)存在欺诈、胁迫或乘人之危订立或变更劳动合同的;
(6)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;
当然,合法解除的前提是规章制度本身的合法性以及公示的有效性,关于此,薛律师已经在线上及线下的HR沙龙分享会上多次提到并重点提示实操方法了。